證券代碼:600117 證券簡稱:*ST西鋼 編號:臨2023-108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20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寧中院”)裁定受理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寧特鋼”或“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寧特鋼清算組擔任西寧特鋼管理人,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3-045)。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105)及《關于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3-106),對西寧特鋼重整案出資人組會議及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及議案表決結果等具體事宜進行了公告。
2023年11月6日,西寧中院裁定批準《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重整計劃》”),并終止西寧特鋼重整程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3號——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請裁定批準重整計劃
2023年11月1日,西寧特鋼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了《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2023年11月2日,西寧特鋼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西寧特鋼及管理人向西寧中院提交了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申請。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西寧中院送達的(2023)青01破3號之二《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西寧特鋼《重整計劃》,并終止西寧特鋼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書》的主要內容
西寧中院作出的(2023)青01破3號之二《民事裁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各表決組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西寧特鋼及管理人申請本院批準《重整計劃》,本院經審查認為,《重整計劃(草案)》的制定、提交和表決等程序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時,《重整計劃(草案)》載明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且具有可執(zhí)行性,應予以批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批準《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
二、終止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span>
三、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影響
西寧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公司進入重整計劃執(zhí)行階段,《重整計劃》由公司負責執(zhí)行、管理人負責監(jiān)督。
根據《重整計劃》的債權調整與受償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及經營方案,公司清償債務等執(zhí)行重整計劃的行為將對公司2023年度凈利潤和2023年末凈資產等產生積極影響,具體數據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數據為準。
通過《重整計劃》順利實施與落地,公司資本結構將得到優(yōu)化,財務狀況將得到較大改善,持續(xù)盈利能力將得到加強,公司價值將得到進一步體現(xiàn),為全體出資人及債權人提供預期更好、質效更高的回報。
四、風險提示
(一)除權(息)相關事宜尚未確定的風險
本次重整中轉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權(息)相關事宜尚未確定,公司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一步充分論證,待除權(息)安排明確后及時發(fā)布公告。
(二)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
公司已進入重整計劃執(zhí)行階段,若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不執(zhí)行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公司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4.13條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處理,如果公司出現(xiàn)《股票上市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三)重整執(zhí)行完畢后仍可能存在的風險
如果公司順利執(zhí)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續(xù)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監(jiān)管法規(guī)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繼續(xù)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在法院的指導及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依法開展《重整計劃》執(zhí)行工作,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并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1月6日